關於體罰

體罰是教養研究中爭議最大的話題之一。這一頁把雙方的觀點都攤開來,清楚說明證據的分量偏向哪一邊,再由你自己決定。如果你快要動手,或剛剛動了手,請先看下面幾個步驟。

如果你快要動手,或剛剛動了手

  1. 先停下來,拉開距離。把手收回來,往後退一步;如果孩子是安全的,先離開房間 1 分鐘。
  2. 慢慢吐氣,放低聲音,對孩子說:「我現在太生氣了,先去冷靜一下,等一下再說。」
  3. 冷靜下來之後,如果需要,用一個簡短的非體罰後果,例如暫停(time-out)或暫時取消特權。
  4. 如果已經打了,先確認孩子沒有受傷,再修復關係:說出自己做了什麼、道歉,並說下次你會怎麼做。
  5. 如果你打得越來越頻繁、越來越重,或擔心自己會傷到孩子,請看警訊,並盡快尋求協助。

保護孩子安全不等於體罰

大家說的「動手管孩子」,其實包含兩件不同的事:

  • 為了安全的身體介入:一把抓住衝向馬路的孩子、拉住快要傷人的孩子、把孩子從危險的地方抱開。這在任何年齡都是恰當而且必要的。
  • 體罰:打屁股、打手心、打巴掌,或用東西打孩子,靠疼痛或不舒服來糾正或阻止行為。這一頁其他部分討論的,就是這個有爭議的話題。

兩者的差別在於目的和時機。保護性地拉住或抱住孩子,是為了當下制止傷害,一安全就放開;體罰則是在行為發生之後當作懲罰。

必須出手保護時,怎麼冷靜地做

  1. 先快,後慢。必要時先一把抓住;危險一過,就放慢動作、放低聲音。
  2. 只用必要的力氣。握住手、手臂或身體,力道足以制止危險就好,不要捏、扭、猛拉或搖晃。
  3. 用幾個字說明你在做什麼,聲音低而穩。
  4. 要制止打人或踢人時,站到孩子們中間、握住孩子的手,或把年幼的孩子抱離現場。絕對不要壓孩子的胸口、脖子或背部,絕對不要讓孩子臉朝下被壓住,也絕對不要搖晃孩子。
  5. 一安全就放手。
  6. 事後簡短地說:說明危險在哪裡、規矩是什麼,再和孩子重新親近。
拉住要衝向馬路的孩子 我抓著你,是為了不讓你跑到馬路上。
制止孩子打人 我不會讓你打人。我先握著你的手,讓大家都安全。
事後 車子會撞到人。在停車場,我們要牽手。

對嬰兒和學步兒,要先把家裡做好安全防護,減少情急之下的拉扯。如果你發現自己常常需要抱住或制止孩子,可以和專業人員談談,請看什麼時候該尋求專業協助。

多數研究的發現

數量較多的研究(已由多項統合分析和文獻回顧彙整)發現,體罰與孩子較差的結果有關。

  • 針對打屁股的統合分析。這組專門針對打屁股的統合分析納入代表 160,927 名兒童的 111 個效果量,發現 17 個平均效果量中有 13 個與零有顯著差異,而且都顯示打屁股與兒童不良結果的風險升高有關。打屁股與身體虐待的效果量沒有實質差異,效果量也不因研究設計而有實質差異55。
  • 針對體罰的統合分析。更早的一項統合分析發現,體罰與研究檢視的全部 11 種兒童行為和經驗都有關聯,其中包括較高的立即服從,但也包括較高的攻擊性,以及較低的道德內化(把規則真正變成自己的)和心理健康程度54。
  • 隨著時間過去。一篇彙整 69 項前瞻性研究的文獻回顧發現,體罰一致地預測孩子的行為問題隨時間增加,長期來看與正向結果無關,與兒童保護服務介入的風險升高有關,在準實驗研究中也預測行為隨時間惡化。這些關聯在不同的兒童與父母特徵下都很穩健,並有部分證據顯示體罰越多、結果越差57。
  • 嬰幼兒。一項針對 2,788 個城市家庭的研究中,30% 的 1 歲幼兒在過去一個月內至少被打過一次屁股;1 歲時被打屁股,與家庭在孩子 1 至 5 歲期間被兒童保護服務介入的可能性高出 33% 有關63。
  • 在不同環境都一致。一篇依公認的因果推論標準整理這些研究的文獻回顧認為,體罰所關聯的傷害與身體虐待相同,而且體罰與不良結果的關聯在不同文化、家庭與社區環境中都一致;作者建議家長避免體罰56。
  • 吼罵和羞辱。美國兒科醫學會在 2018 年的政策聲明中指出,嚴厲的言語虐待與青春期前和青春期孩子的心理健康問題有關64。一項針對 976 個雙親家庭的研究發現,孩子 13 歲時父母嚴厲的言語管教,預測孩子在接下來一年裡行為問題和憂鬱症狀增加,父母平時溫不溫暖也沒有改變這些關聯;同時,孩子的不當行為也預測父母嚴厲的言語管教增加,關聯是雙向的65。這兩項針對的都是年紀較大的孩子;我們把它們列出來,是因為不打孩子時,吼罵看起來很容易成為替代辦法。

因果證據有多強?這些研究大多是觀察性研究:追蹤或調查家庭,而不是隨機分配管教方式,所以單看它們,只能顯示相關,不能證明因果。多數派研究者依公認的因果推論標準權衡了這些研究,並據此建議家長避免體罰56。比較接近檢驗因果的準實驗研究,也發現體罰預測行為隨時間惡化57。少數派不同意這樣的解讀,下一節會說明。想進一步了解怎麼看這類證據,請看相關與因果。

支持者的觀點

另有一小群研究者認為,反對一切打屁股的論點被誇大了。以下是他們的主要論點,照他們自己的說法轉述。

控制孩子原有的行為後,關聯就變小了。2024 年一項針對有對照縱貫研究的統合分析發現,在控制孩子原有的適應狀況後,慣常打屁股對每項兒童結果的解釋力都不到剩餘變異的 1%。作者認為過去看似有害的結果來自殘餘干擾(研究沒有充分考量到的差異,例如孩子原本的行為問題有多嚴重),並指出在診所課程中用打屁股強制執行暫停,對叛逆幼兒效果很大,因此反對一概禁止打屁股62。2013 年一項針對縱貫研究的統合分析發現,打屁股或體罰與日後的行為問題和較低的認知表現之間,有雖小但不可忽視的關聯;在控制孩子先前的程度後,與行為問題的關聯雖達到統計顯著,卻小到可以忽略,作者因此認為其影響極小53。

用同樣的分析,其他方法看起來也「有害」。Larzelere 等人重新分析了 785 名 6 至 9 歲兒童的資料:沿用原研究對孩子原有反社會行為的簡單三級測量時,打屁股看似會增加反社會行為,禁足和心理治療也呈現類似的模式,取消特權和叫孩子回自己房間則部分呈現;在更全面地控制孩子原有的行為問題後,包括打屁股在內的這些影響全都不再顯著。作者認為,怎麼用、什麼時候用某種方法,可能比用哪一種方法更重要61。Larzelere 2000 年的文獻回顧也提出類似的觀點:用類似的方法分析時,每一種替代管教方式都曾出現看似不良的結果59。

「有條件的打屁股」。Larzelere 與 Kuhn 在一項納入 26 項研究、比較體罰與其他管教方式的統合分析中指出:在減少孩子不服從或反社會行為方面,他們所稱的「有條件打屁股」優於 13 種替代方式中的 10 種;慣常體罰與替代方式效果相當(只有一項大型研究結果偏向體罰);只有過於嚴厲或以體罰為主的做法,結果比替代方式差60。Larzelere 2000 年的文獻回顧報告,有益的結果(例如不服從和打架減少)主要出現在對 2 至 6 歲孩子把非虐待性的打屁股當作溫和管教的後備手段時,並把縱貫研究中的不良結果主要歸因於使用過於頻繁59。

所以,照支持者自己的描述,他們回報有益結果的條件其實很窄:非虐待性的打屁股,對象約為 2 至 6 歲的孩子,當作暫停等較溫和管教方式的後備手段。過於頻繁、過於嚴厲或以體罰為主的做法,他們也回報結果較差。這是他們的立場,列在這裡供你權衡;這不是本站的建議,本站也不提供任何體罰的做法指引。

對 2002 年那項統合分析的批評。Baumrind、Larzelere 與 Cowan 在評論中認為,那項統合分析存在偏誤與干擾因素,使因果推論更加受限;體罰之所以與不良結果有關,可能是因為它反映了不得法的嚴厲教養;身體虐待和其他極端懲罰的危害固然明確,但那些證據不足以支持一概禁止打屁股52。

文化與家庭自主。家長也常提出一些跟統計無關的理由:

  • 在我們的文化裡這很正常,孩子知道這是為他好。
  • 我小時候也被打過,現在還不是好好的。
  • 怎麼管孩子,是我們自己家的事。

研究能回答其中一部分。一項在 6 個國家(包括中國)針對母親與孩子的研究發現,在體罰被認為較普遍、較正常的情況下,體罰與兒童不良結果的關聯較弱,這支持了文化論點的一部分;但不論被認為多正常,體罰仍與較多不良結果有關,而且在所有國家中,較常使用體罰都與孩子較多的攻擊性和焦慮有關58。在同樣 6 個國家進行的另一項研究發現,體罰與 8 至 12 歲孩子較多的攻擊和焦慮症狀有關,孩子對體罰是否正常的看法對部分關聯有調節作用;這項研究也發現吼叫和表達失望與較多攻擊症狀有關,暫停和羞辱與較多焦慮症狀有關,可見沒有哪一種方法的情況是簡單的35。這兩項都是橫斷面研究,只能顯示相關,不能說明因果。

關於「我還不是好好的」:研究描述的是許多孩子的平均風險,無法說明某一個人如果換一種管教方式會怎樣。關於家庭自主:上面這些少數派研究者從證據出發,認為一概禁止打屁股缺乏依據52。美國兒科醫學會檢視同一領域的研究後,則在 2018 年的政策聲明中建議不要使用任何體罰64。

正向教養課程也已在華人家庭中做過檢驗:在上海和香港進行的隨機對照試驗中,參加 3P 正向教養課程(Triple P)的家長,回報孩子的適應或行為問題比候補名單對照組的家長少1017。

雙方的共識

把雙方的觀點放在一起看,他們的共識比新聞標題給人的印象還多。

  • 嚴厲、頻繁或過重的體罰有害。支持者認為不良結果主要源於使用過於頻繁59。他們發現過於嚴厲或以體罰為主的做法結果比其他管教方式差60,也承認身體虐待和其他極端懲罰的危害是明確的52。多數派研究則發現部分證據,顯示體罰越多、結果越差57。
  • 非體罰的管教有效。即使在支持者的統合分析中,慣常體罰的效果也只是與替代方式相當(只有一項大型研究例外)60。支持者回報的有益結果,主要來自把打屁股當作溫和管教的後備手段59;而在一項直接比較中,不打的暫停後備手段和打屁股效果一樣31。在實驗研究中,孩子不服從時使用暫停或短暫忽略,都能穩定提高配合度40。
  • 整體的教養方式很重要。支持者認為,怎麼用、什麼時候用某種方法,可能比用哪一種方法更重要61;體罰看起來有害,可能是因為它反映了不得法的嚴厲教養52。親職課程的研究也發現,重視正向親子互動和管教一致性的課程效果較大11。

雙方的分歧

真正的分歧比看起來窄,主要在於一般、偶爾的打屁股:它會不會帶來額外的傷害,當作後備手段有沒有額外的作用。

  • 一般的打屁股會不會帶來傷害?多數派發現,打屁股與不良結果的關聯很一致,在不同的兒童與父母特徵下都穩健,效果量與身體虐待相近5557。少數派則發現,控制孩子原有的行為後,這些關聯小到可以忽略,或不到剩餘變異的 1%5362。
  • 是因果,還是干擾?多數派研究者依公認的因果標準權衡證據後,建議家長避免體罰56。少數派則認為偏誤與干擾因素限制了因果推論,並把看似有害的結果歸因於殘餘干擾5262。
  • 用打屁股當作暫停的後備手段有沒有幫助?支持者指出,診所課程中用打屁股強制執行暫停效果很大62。而在一項直接比較中,不打的「阻隔」方式和打屁股效果一樣31。
  • 應該怎麼建議家長?美國兒科醫學會在 2018 年的政策聲明中建議不要使用任何體罰64。少數派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支持一概禁止打屁股5262。

還有一點:本站引用的同儕審查文獻中,沒有任何一項顯示體罰對忙碌家長來說比較快或比較有效。這個問題的詳細討論請看時間不夠時。

醫學機構的建議

本站只引用發表在同儕審查期刊上的政策聲明。關於體罰,符合這個標準的是美國兒科醫學會 2018 年發表在《Pediatrics》期刊上的政策聲明。

  • 它建議家長和其他成年人不要使用任何體罰(包括打和打屁股),也不要使用威脅、侮辱、羞辱等言語虐待64。
  • 它指出,這類管教方式短期效果很小、長期無效,並指出體罰與兒童在行為、認知、心理社會和情緒方面不良結果的風險升高有關64。
  • 它建議改用對適當行為的正向增強、設定界線、轉移注意力,以及說清楚往後的期待64。

少數派研究者不同意這類一概而論的建議,請看雙方的分歧。

問問自己

這些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只是幫你在了解證據的前提下做決定。

  • 我想讓孩子從這件事學到什麼?這樣做能教會他嗎?
  • 我現在是冷靜的,還是在發洩情緒?如果正在氣頭上,等冷靜下來再做任何決定。
  • 我有沒有認真試過非體罰的方法?意思是幾週內每次都用同樣的方式,而不是試了幾天。請看方法不見效時怎麼辦。
  • 打的次數是不是越來越多、下手越來越重?雙方都認為頻繁或嚴厲的體罰有害,請看雙方的共識。
  • 如果我在考慮支持者的觀點,我家實際發生的情況符合他們描述的條件嗎?非虐待性的、孩子約 2 至 6 歲、當作溫和管教的後備手段,而且不頻繁、不嚴厲,也不是主要的管教方式。
  • 其他照顧孩子的大人意見一致嗎?請看照顧者意見不一致怎麼辦。
  • 事後孩子有什麼反應?比較平靜、比較親近,還是害怕、躲躲藏藏,或更唱反調?
  • 當孩子生比他小的人的氣時,我希望他怎麼做?

管教變成虐待的警訊

只要符合下面任何一項,請馬上尋求協助:

  • 用東西打孩子,例如皮帶、棍子、尺、衣架、拖鞋或藤條。在美國 2 個州針對母親的一項匿名調查中,表示曾用物品打孩子的母親,回報身體虐待的機率明顯更高66。
  • 打得越來越頻繁或越來越重。同一項調查發現,打屁股越頻繁,回報虐待的機率也越高66。一篇前瞻性研究的文獻回顧也發現部分證據,顯示體罰越多、結果越差57。
  • 打嬰幼兒。1 歲時被打屁股,與之後到 5 歲前被兒童保護服務介入的可能性升高有關;研究作者建議,專業人員應勸導家長不要打嬰幼兒的屁股63。
  • 搖晃孩子,或打頭、打臉。
  • 打出了痕跡、瘀青或傷口。
  • 在暴怒中動手,或一打就停不下來。
  • 孩子好像很怕你:你一有快速的動作他就縮一下、躲起來,或為了不被打而說謊。
  • 你瞞著其他大人,或其他大人已經告訴你他們很擔心。
  • 威脅、侮辱、羞辱已經成了家常便飯。美國兒科醫學會在 2018 年的政策聲明中建議,這些做法都不要用64。
絕對不要搖晃嬰兒或孩子

不管什麼原因,都絕對不要搖晃嬰兒或年幼的孩子。如果哭鬧讓你快要崩潰,就把寶寶仰躺放在安全的地方,例如嬰兒床裡,走開幾分鐘,並打電話找人幫忙。美國兒科醫學會有一份專門針對嬰兒與兒童虐待性頭部外傷的政策聲明,要求兒科醫師對其徵兆保持警覺88。

如果符合以上任何一項,請和孩子的兒科醫師或家庭醫師談談,或使用關於本站頁面上的求助專線。如果孩子受傷了,請盡快就醫。如果你擔心自己會傷到孩子,先確定孩子在安全的地方,然後走開,打電話找人。親職課程是一種協助:一項 Cochrane 系統性回顧發現,團體形式、行為取向的親職課程減少了 3 至 12 歲孩子的行為問題,也改善了家長的心理健康8。另見什麼時候該尋求專業協助。

當下可以怎麼做

  1. 先制止危險,必要時冷靜地拉住或抱住孩子。
  2. 先讓自己停下來。手放下,退後一步,慢慢吐氣。如果孩子是安全的,到另一個房間待 1 分鐘。
  3. 少說話。一句簡短的話就夠了(見下面的說法)。
  4. 冷靜下來後,用一個簡短的非體罰後果:簡短的暫停或暫時取消特權;學步兒可以轉移注意力;對一直盧這類想引起注意的行為,用有計畫的忽略。
  5. 然後恢復正常。不翻舊帳,留意下一個可以肯定孩子的時刻。
想動手的時候 停。我先冷靜一下,然後我們再來解決。

在實驗研究中,孩子不服從時使用暫停或短暫忽略,都能穩定提高配合度40。在一項直接比較中,孩子擅自離開暫停時,不打的後備手段和打屁股效果一樣31。

針對具體狀況:

長遠來看,請看證據最強的方法的核心做法;如果時間很緊,可以從時間不夠時開始。

發了脾氣之後

如果你在氣頭上吼了孩子或打了孩子,還是可以和孩子修復關係。

  1. 先讓自己冷靜下來。
  2. 看看孩子。確認他沒有受傷。
  3. 說出發生了什麼事,不找藉口,也不說「還不是因為你……」。
  4. 道歉,並說下次你會怎麼做。
  5. 重新親近:孩子願意的話抱一抱,或一起待幾分鐘。
  6. 規矩不變。原本的規矩仍然有效。
  7. 為下次做準備。留意自己快要失控的早期訊號,例如聲音變大、咬緊牙關,現在就想好到時候怎麼做。
打了或吼了孩子之後 剛剛我生氣的時候打了你,對不起。下次我再這麼生氣,我會先走開,讓自己冷靜下來。
堅持規矩 規矩還是一樣:玩具不能丟。我們一起撿起來。

關於嬰兒與照顧者的研究(並不是關於管教的研究)認為,健康的發展與這樣的互動有關:彼此「沒對上」的時刻經常被修復;而長期的互動失敗和負面情緒,則與較差的發展有關50。家長發脾氣對關係造成的衝擊,比這些日常的小小錯位嚴重得多,所以請把這當作一個指引的方向,而不是修復能消除傷害的證據。更多修復方法請看衝突後的修復。

如果你常常發脾氣,就把它當作需要為自己尋求支持的訊號,請看警訊。

法律

不同國家和地區對體罰的法律規定各不相同,請了解你所在地的法律。

參考資料

文中的上標數字對應以下資料。每筆資料都可以在研究依據頁面找到完整說明。

  1. Furlong, M., McGilloway, S., Bywater, T., Hutchings, J., Smith, S. M., & Donnelly, M. (2012). Behavioural and cognitive-behavioural group-based parenting programmes for early-onset conduct problems in children aged 3 to 12 years. Cochrane Database of Systematic Reviews, 2012(2).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002/14651858.cd008225.pub2 回到內文
  2. Guo, M., Morawska, A., & Sanders, M. R. (2016). A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 of Group Triple P with Chinese parents in Mainland China. Behavior Modification, 40(6), 825-851.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177/0145445516644221 回到內文
  3. Kaminski, J. W., Valle, L. A., Filene, J. H., & Boyle, C. L. (2008). A Meta-analytic Review of Components Associated with Parent Training Program Effectiveness. Journal of Abnormal Child Psychology, 36(4), 567-589.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007/s10802-007-9201-9 回到內文
  4. Leung, C., Sanders, M. R., Leung, S., Mak, R., & Lau, J. (2003). An outcome evaluation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riple P-Positive Parenting Program in Hong Kong. Family Process, 42(4), 531-544.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111/j.1545-5300.2003.00531.x 回到內文
  5. Day, D. E., & Roberts, M. W. (1983). An analysis of the physical punishment component of a parent training program. Journal of Abnormal Child Psychology, 11(1), 141-152.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007/bf00912184 回到內文
  6. Gershoff, E. T., Grogan-Kaylor, A., Lansford, J. E., Chang, L., Zelli, A., Deater-Deckard, K., & Dodge, K. A. (2010). Parent Discipline Practices in an International Sample: Associations With Child Behaviors and Moderation by Perceived Normativeness. Child Development, 81(2), 487-502.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111/j.1467-8624.2009.01409.x 回到內文
  7. Leijten, P., Gardner, F., Melendez-Torres, G. J., Knerr, W., & Overbeek, G. (2018). Parenting behaviors that shape child compliance: A multilevel meta-analysis. PLOS ONE, 13(10), e0204929.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371/journal.pone.0204929 回到內文
  8. Tronick, E. Z. (1989). Emotions and emotional communication in infants. American Psychologist, 44(2), 112-119.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037/0003-066x.44.2.112 回到內文
  9. Baumrind, D., Larzelere, R. E., & Cowan, P. A. (2002). Ordinary physical punishment: Is it harmful? Comment on Gershoff (2002).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28(4), 580-589.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037/0033-2909.128.4.580 回到內文
  10. Ferguson, C. J. (2013). Spanking, corporal punishment and negative long-term outcomes: A meta-analytic review of longitudinal studies. Clinical Psychology Review, 33(1), 196-208.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016/j.cpr.2012.11.002 回到內文
  11. Gershoff, E. T. (2002). Corporal punishment by parents and associated child behaviors and experiences: A meta-analytic and theoretical review.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28(4), 539-579.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037/0033-2909.128.4.539 回到內文
  12. Gershoff, E. T., & Grogan-Kaylor, A. (2016). Spanking and child outcomes: Old controversies and new meta-analyses. Journal of Family Psychology, 30(4), 453-469.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037/fam0000191 回到內文
  13. Gershoff, E. T., Goodman, G. S., Miller-Perrin, C. L., Holden, G. W., Jackson, Y., & Kazdin, A. E. (2018). The strength of the causal evidence against physical punishment of children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parents, psychologists, and policymakers. American Psychologist, 73(5), 626-638.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037/amp0000327 回到內文
  14. Heilmann, A., Mehay, A., Watt, R. G., Kelly, Y., Durrant, J. E., van Turnhout, J., & Gershoff, E. T. (2021). Physical punishment and child outcomes: a narrative review of prospective studies. The Lancet, 398(10297), 355-364.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016/s0140-6736(21)00582-1 回到內文
  15. Lansford, J. E., Chang, L., Dodge, K. A., Malone, P. S., Oburu, P., Palmérus, K., Bacchini, D., Pastorelli, C., Bombi, A. S., Zelli, A., Tapanya, S., Chaudhary, N., Deater-Deckard, K., Manke, B., & Quinn, N. (2005). Physical Discipline and Children’s Adjustment: Cultural Normativeness as a Moderator. Child Development, 76(6), 1234-1246.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111/j.1467-8624.2005.00847.x 回到內文
  16. Larzelere, R. E. (2000). Child outcomes of nonabusive and customary physical punishment by parents: An updated literature review. Clinical Child and Family Psychology Review, 3(4), 199-221.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023/a:1026473020315 回到內文
  17. Larzelere, R. E., & Kuhn, B. R. (2005). Comparing Child Outcomes of Physical Punishment and Alternative Disciplinary Tactics: A Meta-Analysis. Clinical Child and Family Psychology Review, 8(1), 1-37.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007/s10567-005-2340-z 回到內文
  18. Larzelere, R. E., Cox, R. B., & Smith, G. L. (2010). Do nonphysical punishments reduce antisocial behavior more than spanking? a comparison using the strongest previous causal evidence against spanking. BMC Pediatrics, 10(1), 10.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186/1471-2431-10-10 回到內文
  19. Larzelere, R. E., Gunnoe, M. L., Pritsker, J., & Ferguson, C. J. (2024). Resolving the Contradictory Conclusions from Three Reviews of Controlled Longitudinal Studies of Physical Punishment: A Meta-Analysis. Marriage & Family Review, 60(7), 395-433.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080/01494929.2024.2392672 回到內文
  20. Lee, S. J., Grogan-Kaylor, A., & Berger, L. M. (2014). Parental spanking of 1-year-old children and subsequent child protective services involvement. Child Abuse & Neglect, 38(5), 875-883.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016/j.chiabu.2014.01.018 回到內文
  21. Sege, R. D., Siegel, B. S., Council on Child Abuse and Neglect, & Committee on Psychosocial Aspects of Child and Family Health (2018). Effective Discipline to Raise Healthy Children. Pediatrics, 142(6), e20183112.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542/peds.2018-3112 回到內文
  22. Wang, M.-T., & Kenny, S. (2014). Longitudinal Links Between Fathers’ and Mothers’ Harsh Verbal Discipline and Adolescents’ Conduct Problems and Depressive Symptoms. Child Development, 85(3), 908-923.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111/cdev.12143 回到內文
  23. Zolotor, A. J., Theodore, A. D., Chang, J. J., Berkoff, M. C., & Runyan, D. K. (2008). Speak Softly - and Forget the Stick. American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 35(4), 364-369.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016/j.amepre.2008.06.031 回到內文
  24. Narang, S. K., Fingarson, A., Lukefahr, J., & Council on Child Abuse and Neglect (2020). Abusive Head Trauma in Infants and Children. Pediatrics, 145(4), e20200203. 在研究依據頁面查看 doi:10.1542/peds.2020-0203 回到內文